投药器、反应器、净化器、混合器、感应压力表等主要部件及其之间的连接材料应符合GB150-1998的规定。采用其它材料的,应根据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(质监督局锅发[1999]154号)第23条规定执行。
3.3.2.2具有防爆、泄爆功能。防爆电气装置应符合GB3836.1的规定。泄爆装置的设置应符合。 GB150-1998附录B和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(质监督局锅发[1999]154号)第141条的规定。
3.3.2.3磷化氢发生速度可控,使磷化氢气体与二氧化碳气体混配后磷化氢气体含量达到1%~2%(W/W)。为达到以上效果,要求产生磷化氢的反应物的投料速度可控,产生磷化氢与二氧化碳充兑比例可控。
3.3.2.4意外断电时,磷化氢发生器应具有紧急安全处理功能。
3.3.2.5磷化氢发生器反应残渣排放应达到无公害排放的标准
磷化氢发生器